海石花新材料项目 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海石花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助剂系列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海石花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助剂系列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石首市化工园区金平化工园栗田大道北侧

建设内容:年产5.6万吨高端助剂系列产品,其中2万t/a綠色表面活性剂(脂肪醇磺基琥珀酸酯钠盐、烷基聚醚油酸脂各1万t/a)、2万t/a水性助剂(聚对苯二甲酸聚乙一醇酯、软油精各1万t/a)、0.6万t/a环保增望剂(0.2万t/a烷基邻苯二甲酰亚胺、0.4万 Va 醇酸醋化物)、1万t/a酸性还原剂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电子邮件:270406201@qq.com

三、项目公示本

       2023038-JS016 海石花新材料项目 第1~11章  7.20 公示本压缩.pdf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海石花公司 高端助剂系列建设项目.docx

五、征求意见稿公示说明

海石花项目   征求意见稿公示说明.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