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鹤热力能源有限公司石首市东升仙鹤工业园供热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仙鹤热力能源有限公司石首市东升仙鹤工业园供热中心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首市东升仙鹤工业园供热中心项目

项目选址:湖北省石首市东升仙鹤工业园区内

建设内容:一期锅炉装机容量2×140t/h高压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二期锅炉装机容量2×280t/h高压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一用一备);配套建设热力系统、燃烧系统、运煤系统、除灰渣系统、脱硫脱硝除尘系统、供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热工控制系统等工艺设备以及给排水、消防、暖通、供配电及土建等公用工程。厂址总占地面积预计为103亩,项目总投资40757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仙鹤热力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石首市绣林办事处解放大道168号

联系人:杜柏通

联系电话:15938865798

电子邮箱:hubeixianhe@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联系人:蔡工

电子邮件:34878023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湖北仙鹤热力能源有限公司石首市东升仙鹤工业园供热中心项目.docx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